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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
250519001
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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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文
1、依教育部114年5月16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40051823號函及環境部114年5月13日環部化字第1148108137號公告辦理。 2、依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」第8條、第11條及第44條第4項修正「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」公告事項,本次修正重點: (1)參考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公告5種全氟辛烷磺酸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、352種全氟辛酸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為毒性化學物質,並依公約限制其得使用用途。 (2)考量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內分泌干擾素特性明確加強管制,新增12個壬基酚、28個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,將管制濃度由5%調整至0.1%,並禁止用於製造工業用清潔劑等具環境風險用途。 (3)增列全氟辛烷磺酸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、全氟辛酸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、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之應於規定期限完成相關事項規定。 請儘速盤點校內實驗室化學品,如有運作本次公告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之場所,請參考相關規範,落實管理。
參考網址
https://www.cha.gov.tw/lp-93-1.html
附件
項次
名稱
修改日期
檔案大小
1
公告毒性化學物質及其管制濃度與分級運作基準一覽表_1140513.pdf
20250519
4526KB
2
公告影本.pdf
20250703
423KB
3
修正後公告全文.odt
20250703
53KB
4
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公告對照表.pdf
20250703
1371KB
5
臺教資(六)字第1140051823號.pdf
20250703
264KB
6
環部化字第1148108137D號函.PDF
20250703
336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