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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
250520001
學校
標題
公告內文
1、依教育部114年5月19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40052606號函及環境部114年5月13日環部化字第1148107690號公告辦理。 2、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、第26條第2項、第27條第2項、第35條第1項、第36條第1項、第37條第1項、第38條第1項、第39條第1項、第40條第1項、第41條第1項及第44條第4項修正「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」公告事項,本次修正重點: (1)增列N'-第三丁基-N-環丙基-6-(甲基硫基)-1,3,5-三氮𠯤-2,4-二胺(環丁烴)為關注化學物質,並訂定其管制濃度及運作方法。 (2)運作關注化學物質者,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完成相關事項。 請儘速盤點校內實驗室化學品,如有運作本次公告列管之關注化學物質之場所,請參考相關規範,落實管理。
參考網址
https://www.cha.gov.tw/lp-493-1.html
附件
項次
名稱
修改日期
檔案大小
1
公告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.pdf
20250703
166KB
2
公告影本.pdf
20250703
392KB
3
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.pdf
20250520
66KB
4
附表一 民生議題類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方法.pdf
20250604
135KB
5
附表二 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類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方法.pdf
20250604
134KB
6
附表三 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類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方法.pdf
20250604
136KB
7
修正後公告全文.odt
20250703
26KB
8
臺教資(六)字第1140052606號.pdf
20250703
257KB
9
環部化字第1148107690D號函.pdf
20250703
533KB